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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一•遵义医学人才培训学院 “115医学人才精英计划”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4 00:00 本文来源: 科研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冠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上海市国内合作交流“十三五”规划》等要求,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积极帮助遵义地区进行6家临床医学中心的建设(遵义市心脏病临床医学中心、遵义市眼科临床医学中心、遵义市消化病临床医学中心、遵义市泌尿疾病临床医学中心、遵义市老年病临床医学中心、遵义市神经内科临床医学中心)。目前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初具规模,需要从遵义市“医学学科群构架”的角度进行医疗卫生体系布局和人才选拔,因此启动“115医学人才精英计划”选拔工作,拟采用申报、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三年内从全市范围选拔100名医师、100名护士、50名医院管理人员,分批次参加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精英培训项目,针对核心病种的诊疗、核心技术的专项培训等进行医疗骨干的培养,带动遵义地区各级医疗机构在医疗、护理、管理等方面的全方位能力提升。

依照遵义市卫计委总体部署,2018年4月份启动第一批遴选工作,其中我院申报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第一批受训人员(医生或护士)遴选涵盖学科:心内科、心外科、胸外科、麻醉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眼科,腔镜技术及与以上学科相关的护理人员。


二、培养目标:

(1)医师:完成培训后掌握至少1项临床核心技术的医疗骨干,完成培训后可以作为医疗组长独立开展工作。

(2)护士:完成培训后掌握至少1项专科技术的骨干。

(3)以“核心技术”为轴心进行医师和护士的“组团式”培养,要求每轮受训医师和护士学习的核心技术密切契合,未来可以组成医疗团队开展工作。

(4) 管理:重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完成培训后可以独立开展工作。


三、遴选要求:

1. 医师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廉洁自律;

(2)长期从事与受训专业相关的临床工作;

(3)身体健康,人际沟通能力良好,胜任各项学习任务;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护师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廉洁自律;

(2)长期从事与受训专业一致的临床工作;

(3)身体健康,人际沟通能力良好,胜任各项学习任务;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初级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廉洁自律;

(2)长期从事与受训专业一致的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人际沟通能力,能胜任各项学习任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层干部或后备干部(含)以上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5)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团结协作,在管理岗位中取得年度个人优秀者可优先考虑。

 

四、遴选、培训、考核方式:

按照我院整体发展规划,围绕“学科群”布局、经专家组讨论确定人选,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一对一导师制”的培训项目,本轮培训时间为6个月,管理岗位培训时间为3个月。本着“目标培养”的原则进行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科室积极推荐报名,受训完成后按照培训计划进行统一考核。对于有创新团队建设要求的学科鼓励侧重基础科研和临床研究的专门人才培训。

 

五、申报方式、时间节点及流程:

要求相关科室积极组织,以科室推荐、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填写推荐表(附件1)报送人才学院(zsyykyb[at]126[dot]com),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递交截止日期2018年5月8日下午4点前,科研部进行申报资料初审,再进行汇总后报人才学院择优选拔。


六、备注:

1.推荐表中申请人和/或推荐人,须本人签名承诺对推荐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各科室请务必认真审查填报人资格,若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申请人资格;

3.如有举报反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所在科室三年内不得推荐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评审通过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有关人员责任。

4.欢迎来电咨询详细信息:28923830、28923842

 

附件1:“115医学人才精英计划”选拔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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