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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5-06-12 16:17 本文来源: 输血科

亲爱的朋友们: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爱心,是生命的曙光。无偿献血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是传递人间真情的红色纽带,更是挽救生命的无私善举。每一滴鲜血都可能延续一个生命,每一份爱心都能点燃一份希望。在此,我们诚挚地向您发出倡议:让我们伸出手臂,自愿加入无偿献血的行列,用爱心为生命加油!

为什么需要您的参与?

1.临床用血需求巨大。每天都有患者因手术、创伤、白血病、产后大出血等急需血液救治,而血液无法人工制造,只能依靠健康人群自愿捐献。

2.献血安全可靠。献血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器材均为一次性无菌用品,绝不会危害健康。

3.献血利人利己。科学献血无损健康,还能享受优先用血及用血费减免政策。

您可以这样贡献力量

勇敢伸出手臂:健康成年人(18—55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每次捐献200—400毫升血液,仅需5~10分钟。

呼吁身边人参与:转发这份倡议,带动亲友、同事加入献血队伍,让爱心接力传递。

加入献血志愿者团队:长期关注献血公益事业,成为无偿献血者或志愿服务者。

献血小贴士

献血前: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避免空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献血后:适当休息,补充水分,避免剧烈运动,针眼处24小时内勿沾水。

生命因您而延续,社会因您更温暖!让我们以行动诠释爱心,用热血守护生命。您的勇敢参与,将为无数患者带来生的希望。

 

献血相关法律法规

血液是延续生命的不竭动力,是临床救治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目前,血液尚无法人工合成,临床用血来自于公众自愿无偿捐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第十五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将无偿献血纳入健康教育内容,积极主动向患者、家属及社会广泛宣传,鼓励健康适龄公民自愿参加无偿献血,提升群众对无偿献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献血条件须知

1.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男性至少50公斤及以上,女性至少45公斤及以上;

3.献血前一周身体健康,无身体不适如感冒、发热、咳嗽、腹泻以及服用药物等情况;

4.献血前一天睡眠充足,睡眠时间保证在6-8小时及以上;

5.献血前一餐清淡饮食,切勿空腹献血;

6.献血前三天无饮酒;

7.女性须避开月经期及前后三天;

8.请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军警证等);

9.献血前两餐应清淡饮食,不要吃高脂、高蛋白饮食,  如肥肉、豆类及其制品、油炸食品、土豆等。

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完毕,针眼处用三个手指压迫5-10分钟,以免血液外溢;

2.24小时内,针眼处不要着水,保持清洁干燥;

3.针眼处若发生青紫或肿块,24小时内可以冷敷,24小时后热敷;

4.24小时内不要做剧烈运动、高空作业等;

5.不必特别增加营养,适当吃些瘦肉、蛋、奶、豆制品、水果、蔬菜等,切忌暴饮暴食,以免影响胃肠功能。

减免范围

(一)无偿献血者:是指参加过无偿献血,且获得《无偿献血证》《无偿献血卡》《电子献血证》等有效证明之一。

(二)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是指无偿献血者之配偶、父母、子女。

减免政策

(一)临床用血费用:是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收取的血液成本费和用血互助金。

(二)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即可享受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政策。

(三)临床用血之日起,超过1年未办理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手续的,不再办理临床用血费用减免。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无偿献血的异地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市辖区内就医临床用血时,仅减免用血互助金;本市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就医临床用血时,减免血液成本费。

(五)用血者有多个直系亲属参加过无偿献血,献血量可累加计算,但仅能在临床用血费用限额减免,不得重复或超额减免。

(六)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条件:

1.献血者本人

(1) 累计献血达400ml以上(含400ml)或2001年1月1日前在本

市行政区域内献血达200ml以上(含200ml),终身无限量享受临床用血费用减免。

(2) 累计献血400ml以下,按所献血量等量享受临床用血费用减免。

2.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

(1)符合终身无限量享受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的献血者,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按所献血量等量减免血液成本费,用血互助金全部减免。

(2)不符合终身无限量享受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条件的献血者,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按所献血量等量减免。

(3)应献血而未献血的公民临床用血后,其直系亲属在6个月内无偿献血累计达400ml(含400ml)以上,临床用血费用用血互助金全部减免;累计献血400ml以下,临床用血费用按所献血量等量减免用血互助金。

温馨提示: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血费减免直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血费减免直报地点:输血科0851-23231486);遵义市中心血站血费减免报销咨询:0851-28636590

参加无偿献血:可关注遵义中心血站公众号-周献血指引查看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临时献血点:献血时间每周一10:30-16:30

 

一审丨丁飞

二审丨欧阳兴

三审丨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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