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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温馨提示(住院版)

发布时间:2023-12-26 16:31 本文来源: 医保办

1.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才报销。

2.优先选用医保范围内药品。

3.使用自费药品、耗材、项目的,需本人或家属同意。

4.住院期间,非必要不在门诊缴费或药店购药。

5.没有住院超15天不报销的规定。

6.不能冒名使用他人医保卡。

7.已开医嘱未检查的项目,不买单。

8.全省范围内,住院费用结账时都可直接报销。

9.到外省就医前,先办备案手续。

10.大医院看小病,花更多时间及金钱,不划算。

11.买药就买集采药,性价比高,安全放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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