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建设

您的位置: 首页 党群建设党风廉政详细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廉洁从业纪律清单

发布时间:2023-04-25 15:59 本文来源: 纪委综合办

一、正向清单: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遵义市卫生健康系统廉洁从业“十严禁”规定》《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五个严禁”管理细则》等相关医德医风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开展诊疗工作。

(三)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贯彻中央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个必须”、“六项任务”的精神

(四)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四风”和特权思想。

(五)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保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严管队伍各项工作职责,强化廉洁自律。

(六)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

(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时刻注意规范自己的政治言行,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二、负向清单:

(一)“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四个自信”不够坚定,“两个维护”不够坚决,存在拉帮结派、阳奉阴违、妄议中央等“七个有之”行为,公开发表反党言论,当“两面派”、做“两面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二)政绩观偏离,对工作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随意放松职责要求和降低工作标准,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不坚定,为民服务意识欠缺,漠视、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政治意识不强、政治敏锐性不高,不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政治执行力不强,违法决策、“拍脑袋”决策,重显绩轻潜绩,深化改革、破解难题缺少新思路、新招数。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无原则的闹不团结。

(四)违反党的纪律,违反“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四风”问题和特权思想突出,违背公序良俗。

(五)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1.违规插手人事安排、医药购销、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疏于监管;

2.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3.在诊疗工作中,开大处方,做不必要的检查,开单提成等;

4.为自己及亲友“搭车开药”或搭车检查;

5.向患者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隐瞒医疗缺陷和差错等弄虚作假行为;

6.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违反医保协议管理,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7.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医院名义违规接受捐赠资助;

8.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违规收集、使用、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和医院相关信息和数据等。

(七)违规收送财物及接受宴请和活动安排。

1.在临床诊疗、医药购销、医疗器械、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维修等活动中进行权钱交易;

2.接受生产、经营、销售企业及其个人以各种名义提供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3.参加生产、经营、销售企业及其个人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4.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礼品、礼金、消费卡、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5.参加患者及其亲友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等。

(八)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在交通、医疗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

(九)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监督举报部门:院纪委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23231679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廉洁从业纪律清单
人才招聘 预约挂号 门诊指南 医保需知 医院导航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