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15851”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15851”人才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市15851人才办[2015]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的科研条件,在项目实施中锻炼、培养人才,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人才项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个人申报
2014年1月以来已经获得厅级以上项目立项,尚需部分经费资助的。立项项目须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具有产业带动作用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团队申报
围绕我市信息化、新材料、装备制造、能源化工、中药材以及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或领域开展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并能引领上述领域科技创新的研发团队,可申请经费资助。团队领衔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管专家、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遵义市“15851人才精英工程”各层次人才、我市引进的博士。
二、申报所需材料
1、《遵义市“15851人才工程”经费资助项目申请书》(个人或团队);
2、遵义市“15851人才精英工程”项目资助经费申报一览表;
3、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三、经费使用范围
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费、科研业务费、科研团队建设、科技专著出版补偿费等。
四、其它问题
1、培养人才(团队)所承担的科研课题和项目结束后,需及时向“15851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科研项目总结性报告。
2、《申请书》、《申报一览表》等资料,从附件中下载。
3、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须附电子文档)请于2015年10月9日前报送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致电科研部,联系电话:0851-28923830 3830(内线)
联 系 人:匡洪志 李园园
附件:
2、《遵义市“15851人才工程”经费资助项目申请书》(个人)
3、《遵义市“15851人才工程”经费资助项目申请书》(团队)
科研部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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